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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旨在奖励和支持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以下为评选细则的关键点:
评选对象:
- 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评选标准:
1. 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需进入前10%,或虽未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且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
2.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学校、地区乃至全国产生积极影响。
3. 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评选流程:
1. 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或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议。
3.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奖学金。
注意事项:
-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
- 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其相关获奖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
具体评选标准和流程可能因学校和地区而略有不同,因此建议关注所在院校的相关政策和通知,以确保准确了解具体的评选细则。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了解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细则。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所在学校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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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书生 于 2024-06-05 23:43:58发表在中视教育资讯网官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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